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黑暗之後,重見光明。」

2/27,我跑去台北吃飯
是和一群三、四年不見的朋友吃飯
大家都變很多,而有些人對我而言是初次見面
這次可沒有照片可貼,因為我忘了帶相機

我做了一個夢,夢中又是一個懷念的人
又是一個令我不願想起的夢,又是一個國小的舊友
怎麼,出現在夢中的都是國小時代的人啊
是因為再也見不到,所以才出現在夢中嗎
如果是,那麼「那件事」就再也不可能實現

夢中的那人,是我不曾忘卻過的名字
但容貌,卻怎樣也無法再次完整呈現在腦中
是「蓉」啊,就是那個「花容化成灰」的「蓉」啊
是一個我虧欠太多,也讓我怎麼也還不清的人

人,果然還是應該在小時候就學好
而別讓長大了回頭來後悔,就好比現在的我一樣
或許你正想著:「那麼小的時候,能幹出什麼後悔那麼多年的事情?」
別不相信呢,當你後悔了,就會發現這種事真的存在
至少它現在在我身上驗證了

雖然不至於虧欠到要用命來還
但那種心靈上的給自己的愧疚,可真是壓的人喘不過氣
以為什麼都放下了,不知何時發現又莫名的擔了起來
「道德」就是這樣的一個東西,以為丟了,回頭時發現它還在背上
至於虧欠些什麼,還是自己知道就好

每次提到蓉,腦袋總會相當自然的拿出另一個人出來比較
因為我忘記了,到底是看到蓉,才想起了蓓
還是想起了蓓,才在蓉的身上找尋蓓的影子,真的忘得一乾二淨
但是,看我這樣的描述,好像最初的肇因是「蓓」一樣

或許,正因為「蓓」不被允許吧,所以才會將這分情感轉移到「蓉」身上
什麼叫不允許,當然是法律和道德倫理了
所以我才討厭什麼法律、道德什麼的,甚至不希望他們存在過
可是,沒有律法的世界會變得相當混沌的,那也是不被允許的

我啊,是相當清楚「沒有人可以取代任何人」的
我為什麼卻還在某些人身上尋找另一個人的影子呢?這就是「明知故犯」啊
可是,我就是想做,雖然明知道那是錯誤的
人總是這樣,總是有著明知道是個錯,卻還要執意錯到底
或許這樣才會「死得瞑目」吧

有時候人必須一步一步去面對自己真實的情感
不需要大步,慢慢來即可
但是,不能停頓,頓足瞬間足以讓人迷失方向
這是經驗,因為我經常在頓足後開始失去自我
然後要花上好一段時間找回原來的路途,才有辦法繼續下去

在脆弱的時候,我總是默念著蓉的名字
而我不能念著另一個名字,絕對不行
要是唸了,這輩子就真的回不了頭了

現在,我終於知道我理想的女朋友到底長什麼樣子了
只是,我沒有辦法向我媽說出那個答案
而可以說的另一個答案,這輩子大概也很難再見面了
所以理想往往只是理想,只能無限趨近於,卻很難等於

「是的,保重。只是,保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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