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 星期日


昨天晚上,躺下枕頭的那一刻
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是「為什麼我不在寫小說」這件事
因為我話變少了,所以我不知道該拿什麼對白出來寫小說
於是我不再提筆寫作,雖然有時候還是想寫些什麼
但都只是碎片而已,已經不是一個完整的篇幅了

或許我應該偏向寫一些不用對白的文章,我想那是散文類
可是散文卻是我最不會寫得內容,因為他沒有劇情
散文對我來說,大概就是表現一種虛無飄渺的感覺吧
我沒有那種想像力,寫不出那種東西

那或許你會叫我寫詩
寫詩就難了,要在短短幾行內表達出強烈的意境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可又面臨一個問題:「自己寫的東西,又不是為流傳千古,也不用那麼認真啊。」
對,但我自己卻不允許自己留下言之無物的文字
因此,我什麼文章都寫不成了

於是我選擇了寫日記,自由、不受拘束

常常,聽到有人說:「不要和別人比,要和自己比。」
或是:「超越自己,你才有辦法超越別人。」之類的話
可是我腦中浮現一個問題:「當兩個都不輸給自己的人在比勝負時,誰贏?」
所以,不是人家怎麼說我們就怎麼聽

因此我重新思考了一下,整理出一個一定能贏的公式
有一充分條件和一必要條件
充分條件是:「你不會輸給自己。」
必要條件是:「敵人輸給他自己。」
所以沒達到充分條件,未必會輸,但沒達到必要條件,一定贏不了
這樣的說法,或許才算是一個比較正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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