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寫了那麼多年的程式,我一直想用它創造某些東西
可是我卻找不到一個想法,一個能將我所學的東西完全發揮的想法
所以我常常坐在電腦前面,然後思考著我要做什麼
思考是一個層面的事,而身體又可以做另一件事
所以往往沒人知道我到底是在做事,還是在思考
經常會有人覺得我的回答的答案不是他們要的
但是一步步的往下問之後,就會回到我一開始所給的答案
因此有人說我腦筋轉得太快,快到讓人無法理解
我大概除了寫說明書之外,很少會把自己的腦袋放慢下來
還記得以前提過一個關於:「等你長大就會懂」的文章
為什麼任何事情都要等長大才會知道,難道當下無法得知嗎?
其實不是當下無法得知,而是當下有太多「規則」不明白
那麼,我以殺人做個舉例好了
殺人,是惡沒錯
那麼,警察殺槍擊要犯是惡嗎?不是,這件事是對的
再來,當警察是你,那個槍擊要犯是你父母呢?這件事是善還是惡呢?
大部分的人都會停在這個題目思考,結果不外乎兩種:大義滅親、放他們走
就前者來說,你違反了孝道
就後者而言,你違背了身為警察應盡的責任
很明顯這兩樣是衝突的,你做對一項,就一定會錯一項
沒人可以做到兩全其美
表面上看起來的對錯就是這樣
但是實際上你心中想的又是另一回事
我這麼假設:當你殺掉身為槍擊要犯的父母,你在意的是他們僅存的遺產,還是為民除害?
殺人只是一種過程,想法才是你真正決定你所作的是善,或是惡
最後,又回到了成佛入魔那篇的觀點了
可是今天的重點並不是「過程」和「目的」,而是「規則」
把殺人當作一種遊戲,在玩遊戲之前有一些規則限制
「在警察殺槍擊要犯」這條,我們只有一條規則:
首先至少要有兩個人,一個警察,一個槍擊要犯
而換成「當警察是你,那個槍擊要犯是你父母」這條,新增了另一條規則:
警察是你,槍擊要犯是你父母
原本警察和槍擊要犯都可以是別人,但在第二條規則下,限定了必須為你和你的父母
很明顯的,在只有極少數規則的情況下,人可以很明確的回答出答案
可是,當規則一條條串連在一起,關係就複雜了
也相對難理出一個頭緒,也因此很難明確的給予一個答案
就這個例子看來,還有另一個潛規則:就是事情是發生在自己身上,而不是別人
或許,當事情不是在自己身上的時候,答案可以產生的相當自然且明確
「未來,悄然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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