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




坐在回桃園的火車上,整個腦子都在想著關於「公平與正義」的問題
在談公平與正義之前,先來談談「正反兩面」

人們常說任何事情都有正反兩面
所以任何一件事,都只會有正反兩種結果嗎?
於是人們又說,事情總有著灰色地帶,可是這不就跟前一句矛盾了嗎?
非正則反,非反則正,哪來的灰色地帶?

再回來公平與正義,我說公平與正義是兩個互斥的集合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因為在取得公平的情況下,無法兼顧正義
那你會問,當公平等於正義的時候,不就可以兼顧了嗎?
這句話是對的,但是要成立「公平等於正義」,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
就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定固定值,沒有差異,不許變動
在這樣的情況下,給予公平,也等同與給予相對應的正義
可是這個前提條件會成立嗎?至少在現世我看不到任何成立的可能

什麼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定固定值」呢?
以人而言,就是所有行為、思考、個性,任何人與任何人皆為一樣的存在
以社會而言,就是制度、福利都是一致
因為人都一樣,所以不會存在因人不同而造成不同的福利或制度
因此,「公平等於正義」這個條件,在我眼中是無法成立的

所以,把「公平與正義」和「正反」做一對一的對應
那,灰色地帶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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